APP下载
机会在手,求职信息实时掌握
    Alternate Text
    APP下载
    Alternate Text
    微信公众号
    Alternate Text
    小程序
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简章(2019年10月)

分享至

根据《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补充非在编雇用人员暂行办法》,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21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考的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用工单位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厦门市文化馆厦门市文化馆(厦门市体育路95号)张香梅0592-2112751
厦门市博物馆厦门市博物馆二楼209办公室(厦门市体育路95号)沈水红、谢丰0592-5371669
厦门市图书馆厦门市图书馆四楼办公室(厦门市体育路95号)叶雅云、陈予菁0592-5371807
厦门市少年

儿童图书馆

中山公园南路2号厦门市少儿馆行政楼302办公室张老师0592-2966803
厦门歌舞剧院公园西路12号三楼杨璇0592-2026322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3:30-5:30)

注意事项: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20:1的,该岗位即停止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资格审核

用工单位在报名点现场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可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名单和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wgxj.xm.gov.cn/)公布。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机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机试

机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文字能力和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二)面试

从机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试者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机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

(三)综合总分

按机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机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和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的总成绩将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从机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总分相同者,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综合总分、面试成绩都相同的,由面试组织部门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市属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项目为厦门市职工入职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对其遵守计生、综治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查询其个人信用记录,将拟聘人员的信用记录作为考核和聘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查阅其人事档案,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四)补录。办理聘用手续前,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经主管局同意,可从达到合格线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用工单位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拟聘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含试用期一个月。拟聘人选待遇按厦门市非在编雇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拟聘人选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0月8日

专题推荐

进入关怀模式